初中的時候,我們班一男生喜歡通姦上另一個班的一個女生,他就寫了一封求愛信,叫一個與女生同班的哥們兒轉交,恰好這哥們兒他媽是他的班主任。當他拿著信屁顛屁顛的回自己教室時,正好遇上了他媽。他媽見他這么高興,問他怎么回事。這哥們兒當時太緊張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革命片看得太多,他把那信一搓,就往嘴里塞。說時遲,那是快,他媽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用一個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了他的鰓幫子,使他得嘴張得大開,然后用另一個手的食指和中指將信從嘴里取了出來。后果可想而知,我們班的這個同學在周會課上被請上了講臺。由于我們當時年紀小,認識上比較膚淺,所以一直認為他很丟人,現在我覺得他是為了愛情敢于行動的英雄。不過這家伙真夠衰的,后來他不甘心又自己親自送了一次,可是那個女生連看也沒看就把他交給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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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ny14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