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四肢,各有位置,這是天然外遇不可強求的規定。一天,耳目口鼻召開五官大會,發布宣言:“我們位置最高,何等尊貴,那腳,位置最低,我們要約法三章,不能與他相處太密切,稱兄道弟的。”大家都很贊成。腳聽了,也不與他們計較。  過了幾天,有人宴請,口非常想去,以一飽口福,但腳不肯走,口沒有辦法,只好讓饞涎暫拖一下。又過了幾天,耳想聽聽鳥叫,眼想看看風景,而腳也不肯走,耳目也無可奈何。大家便商量改變原來的決議。但鼻不肯,說:“腳雖然能制服你們,可我并不對他有什么要求,它能拿我真么辦呢?”腳聽了,便一直走到骯臟的廁所前,長久站著不動。污臭的氣味,撲鼻直入,令人惡心。腸和胃大聲埋怨到:“他們在那里鬧意見,卻苦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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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ny14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